二、抄表收费业务须知
2023-04-26来源: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一)抄表日期:
1、居民用户抄表周期为两月1次,单位用户抄表周期为每月1次;
2、抄表时间为每月21至25日。
(二)水费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
2、支付宝支付;
3、银行代扣;
4、公司预收费;
5、刷卡收费;
(三)银行划款时间:
1、每月银行划款两次,第一次划款时间为8日、第二次划款时间为20日;
2、为避免因欠费给您带来不便,请您在托收水费的帐户上存有足够资金。
(四)关于水费违约金收取:
用户应按期(居民用户2月/次,单位用户1月/次)缴纳水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用户,根据《供用水合同》的第 七 条规
定,从逾期第1日起,每逾期1日加收水费总额2‰ 的违约金(计算公式:拖欠水费×拖欠天数× 2 ‰)。对于超过60天
未缴纳水费的用户,根据《供用水合同》的第七条规定,我司有权停止供水,待用户补交拖欠水费和违约金,方可重新供水。用户补交拖欠水费和违约金须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粤海水务窗口进行人工缴费。
(五)水费查询:
1、电话咨询(服务热线:0758-3646428);
2、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粤海水务窗口现场咨询。
(六)短信服务:
为单位用户免费发送停水通知提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