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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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

供水水质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化验和分析,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国家标准的95%以上。

接到用户对水质的投诉,化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调查分析,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2

供水压力

确保管网服务压力合格标准为干管压力不低于0.14MPa。

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电视、电话、短信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限定)通知用户,突发性停水尽可能及时通知用户。接到对水压不足等事项咨询,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3

用水报装

客服人员按规定受理用水申报手续,接待人员主动热情。设计人员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执行。

受理用水申请,介绍办事程序,宣传供水规定,符合接水条件立即登记受理,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供供水设计方案。

4

工程施工、安装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记录,按期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用户签订施工合同并缴纳工程款,办理道路开挖报批手续后若有)外线工程施工不超过4个工作日;工程量少、施工简易不超过1个工作日。

5

签订合同并通水

严格执行给排水规范,确保工程验收质量。水表按规定强检后方可安装。

用水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在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通水。

6

抄表收费

准确率99%以上,按照规定标准收费,营业人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

按时每月抄表一次。如天气正常每月下旬抄表,次月1-25日为交费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计费,并接受用户对水量、水费的查询。

供水抢修

做到及时、快捷。

接到报漏,小漏(管径小于300毫米)修复不超过24小时,大漏(管径300毫米以上)立即停水,连续抢修。

8

供水服务热线

对用户热忱、礼貌,认真处理用户投诉,确保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率为100%。

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受理供水方面咨询、维修、抢修、服务等查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分类,及时解决用户建议和意见。

9

监督和投诉

用户可通过来人、来电信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

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内予以答复。

 

24小时服务热线:95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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