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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内容
服 务 标 准
服 务 程 序 和 时 限
1
供水水质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化验和分析,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国家标准的95%以上。
接到用户对水质的投诉,化验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调查分析,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2
供水压力
确保管网服务压力合格标准为干管压力不低于0.14MPa。
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电视、电话、短信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限定)通知用户,突发性停水尽可能及时通知用户。接到对水压不足等事项咨询,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3
用水报装
客服人员按规定受理用水申报手续,接待人员主动热情。设计人员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执行。
受理用水申请,介绍办事程序,宣传供水规定,符合接水条件立即登记受理,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供供水设计方案。
4
工程施工、安装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记录,按期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用户签订施工合同并缴纳工程款,办理道路开挖报批手续后(若有),外线工程施工不超过4个工作日;工程量少、施工简易不超过1个工作日。
5
签订合同并通水
严格执行给排水规范,确保工程验收质量。水表按规定强检后方可安装。
用水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在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通水。
6
抄表收费
抄表准确率99%以上,按照规定标准收费,营业人员上岗佩戴标志,规范服务、文明礼貌。
按时每月抄表一次。如天气正常每月下旬抄表,次月1-25日为交费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水费标准计费,并接受用户对水量、水费的查询。
7
供水抢修
做到及时、快捷。
接到报漏,小漏(管径小于300毫米)修复不超过24小时,大漏(管径300毫米以上)立即停水,连续抢修。
8
供水服务热线
对用户热忱、礼貌,认真处理用户投诉,确保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率为100%。
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受理供水方面咨询、维修、抢修、服务等查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分类,及时解决用户建议和意见。
9
监督和投诉
用户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
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内予以答复。
24小时服务热线:952525